基督宗教的起源與分流|完整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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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根源 · 歷史分流 · 今日教派|完整版

猶太教、天主教、東正教與新教的歷史關係

這些信仰傳統從哪裡來?它們原本有什麼關係,又為什麼逐漸分開?

從猶太信仰背景出發,認識初代教會、古代教會的分流、東西教會分裂與宗教改革,再理解今日的宗派及跨宗派運動。

先看彼此的關係

不是所有「教」都在同一層分類

天主教、東正教與新教,不是幾個毫無關係、各自信奉不同神明的宗教。它們同屬基督宗教,具有共同歷史,但在教會權威、教義與禮儀上形成不同傳統。猶太教則是與基督宗教有深厚歷史關係的另一個宗教。[2][3][4]

猶太教

Judaism延續以色列信仰與經典的傳統,一般不接受耶穌是基督宗教所宣認的彌賽亞;不屬於基督宗教。

基督宗教

Christianity以耶穌基督為核心的宗教總稱,涵蓋天主教、東正教、新教,以及其他古老東方教會。

天主教

Catholic Church與羅馬教宗共融,由教宗與主教團領導的教會;重視聖經、聖傳與聖事。[9]

東正教

Eastern Orthodoxy由多個自主教會組成,重視主教共議與古代教會傳承,不接受教宗的普世管轄。[5]

新教/更正教

Protestantism16世紀西方宗教改革以後形成的多種教會傳統;不是一間教會,也沒有共同的單一總部。[4][10]

其他古老東方教會

包括「東方正統教會」與「東方教會」等,早於東西教會大分裂而逐漸分流;不等同東正教。[6][7]

華語用法最容易混淆的一點「基督教」廣義上指整個基督宗教;在台灣日常口語中,卻常專指「新教」。因此,天主教徒也是廣義上的基督徒。[3]

用語提示:「聖傳」指教會傳承的信仰教導與生活;「共融」指教會在信仰、聖禮與教會生活上的連結。

共同根源|1–3世紀

從猶太信仰背景到初代教會

基督宗教並不是先有今天的宗派制度,才開始傳講信仰。它的起點,是1世紀猶太世界中,一群相信耶穌就是基督的人。[1][2]

耶穌與最早的門徒來自猶太世界

耶穌與最早的門徒是猶太人,承接獨一上帝、以色列歷史與希伯來經典的信仰傳統。耶穌被釘十字架後,門徒宣告他已復活,並相信他是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。「基督」是與「彌賽亞」相對應的希臘語稱號,意為「受膏者」,不是耶穌的姓氏。[1][2]

外邦人加入,群體不再限於一個民族

保羅等人向非猶太人傳講福音。《使徒行傳》15章記述,外邦信徒是否必須受割禮、遵守摩西律法,曾引起重要討論。這不是單純改變聚會形式,而是在釐清:非猶太人如何加入這個信仰群體。[2]

基督徒對耶穌的宣認、外邦人的加入,以及後續社會與政治變動,使猶太教與基督宗教的界線逐漸形成;各地的過程並不完全一致。猶太教也繼續發展自身傳統,不能把它看成停留在過去、後來全部改名成基督教。[2]

初代教會是後來各主要傳統共同追溯的根源

各地信徒聚集敬拜、禱告、施行洗禮、擘餅並彼此扶助。教會職分、信仰表述與經典的辨認逐步發展;不能把1世紀教會直接畫成今日所有宗派的縮小版。[1][2]

「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。」

使徒行傳 11:26(和合本)

這段經文的上下文談的是安提阿信徒群體的形成與教導,不是在區分後來的天主教、東正教與新教。

先記住:基督宗教起於猶太信仰的歷史背景;但猶太教不是基督宗教的一個宗派,也沒有因初代教會出現而消失。

帝國與早期分流|4–5世紀

教會擴展,也開始形成長期分歧

基督徒在羅馬帝國內曾於不同時期遭受迫害,但不是前三百年都處於相同的迫害狀態。4世紀政策改變後,教會的公開活動、組織與政治影響力大幅擴展。[1][2]

313年|宗教寬容君士坦丁與李錫尼推行寬容政策,使基督徒更能公開實踐信仰。

325年|尼西亞會議處理子與父的關係等爭議,肯認子與父「同質」;不是在這時才首次出現基督神性的信仰。

380年|官方地位尼西亞派基督信仰取得羅馬帝國官方宗教地位;與313年的宗教寬容不是同一件事。[1][8]

較早的分流:不只是東、西方兩條路

教會逐漸追問:耶穌如何既有完整的神性,又有完整的人性?不同語言、神學表述、主教之間的衝突,以及帝國政治,交織成長期爭議。[6][7][19]

東方教會|Church of the East

這是美索不達米亞、波斯等地的一條古老教會傳統,不是所有「東邊教會」的總稱。它在5世紀前後逐漸獨立發展,與政治疆界、教會組織及基督論爭議都有關;今日的亞述東方教會承接這條傳統。[7][19]

東方正統教會|Oriental Orthodoxy

451年迦克墩會議以「一位基督、兩個本性」表述完整神性與人性的合一。部分教會不接受這個定義,後來形成東方正統教會家族,包括科普特正教會、亞美尼亞使徒教會等。[6]

不要簡化成「一方只相信耶穌是神,另一方只相信他是人」。這些古老教會都宣認基督的神性與人性;爭議涉及如何理解、表述兩者的合一。[6][19]

313年不是基督宗教的創立年;君士坦丁也不是天主教的創辦人。羅馬與其他地方的教會早已存在。

東西教會分裂|約1054年前後

天主教與東正教為什麼分開?

羅馬與君士坦丁堡等教會中心共享很長的歷史,但逐漸累積權柄、神學、語言與政治上的分歧。1054年是東西教會大分裂的代表年份,不是天主教或東正教的創立年份。[5][8][18]

一、羅馬主教的權柄應有多大?

西方逐漸強調羅馬教宗對整個教會具有最高管轄權;東方則重視各地教會主教共同議決。承認羅馬在古代具有重要地位,不等於接受後來天主教所主張的普世管轄權。[5][8]

二、共同的信經能否由一方增添?

西方在信經中加入「和子」(Filioque),表述聖靈「由父和子發出」。東方反對的不只是多了幾個字,也包括三一上帝的關係應如何表述,以及一方能否自行更動共同信經。這不是「其中一方不相信聖靈」。[8]

三、文化與政治衝突使裂痕加深

拉丁語與希臘語世界的差異、不同政權的利益,以及禮儀爭議,使雙方更加疏遠。1054年的絕罰主要針對相關人士,不是整個東、西方教會在一天內同時斷絕關係;1204年第四次十字軍攻陷君士坦丁堡,又使不信任加深。[5][8][18]

天主教的延續東正教的延續以與羅馬教宗共融為重要制度界線,由教由多個自主教會組成,重視主教共議;沒宗與主教團領導,延續並發展聖事、教義有一位權限等同羅馬教宗、統轄全部教會與禮儀傳統。的領袖。

它們不是「母教先存在,另一方後來另創新宗教」那麼簡單。雙方都承接分離前的古代教會傳統;今日的制度界線,是長期疏離逐漸固定的結果。[5][8][9]

「希臘正教」與「俄羅斯正教」通常指東正教內不同的教會傳統,不是另外兩個宗教,也不等同東方正統教會。[5]

西方宗教改革|16世紀

新教從哪裡來,又為什麼形成多條路線?

1517年,馬丁.路德提出《九十五條論綱》,批評贖罪券的宣傳及相關濫用,成為宗教改革的重要起點。原先針對教會實務的爭議,逐漸擴大到救恩、權威與整個教會生活。[1][10]

核心問題 · 分歧在哪裡?

人如何得救?

改革者強調上帝的恩典與因信稱義;「稱義」是在問,人如何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。

信仰以什麼為準?

聖經與教宗、會議、教會傳統的關係為何?新教一般強調聖經具有最高規範權威。

教會如何敬拜與治理?

聖餐、洗禮、神職制度與禮儀應保留哪些、改革哪些?改革者之間也有不同答案。

誰有權推動改革?

各地君主、城市與教會的權力關係,使改革走向不同路線;不是純粹的學術討論。

上表概括主要爭議,並不表示每位改革者或每個地區都持相同立場。[1][10][11][12]

為什麼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新教?

德國地區的路德宗、瑞士等地的改革宗,以及英國的聖公宗,各有不同背景。它們對聖餐、教會制度與政教關係的理解並不一致。因此,新教從一開始就包含多條路線,不是路德先建立一個總會,再統一分出所有宗派。[10][11][12]

天主教也進行了自身改革

天主教在特倫多大公會議(1545–1563年)等改革中,回應教義爭議、整頓教會生活並改善神職培育。這段歷史不能簡化成「會改革的新教」與「完全不改變的天主教」。[1][9]

不是「新教靠信心,天主教靠花錢或善行買救恩」。天主教也強調恩典;雙方爭議在於恩典、信心、人的回應與生命更新之間的關係。[9][20]

「新教」「更正教」「抗議宗」都是 Protestantism 的中文譯名;「新」標示歷史上的分流,不表示另信一位新的上帝。

新教內部的傳統

長老會、浸信會與衛理公會的關係

新教宗派的名稱,可能來自改革人物、神學傳統、教會治理或信仰實踐。它們有共同根源,但並非每一派都由另一派直接分出;也不是所有差異都起於同一次爭論。[4][10][11][12][13][14]

常見名稱 · 歷史關係 · 主要特色

路德宗/信義宗

歷史關係:16世紀德國宗教改革

主要特色:承接馬丁.路德的改革,強調上帝恩典與因信稱義。[10]

改革宗

歷史關係:16世紀瑞士等地的改革

主要特色:與慈運理、加爾文等人相關;重視上帝主權、聖經與教會改革。[11]

長老宗/長老教會

歷史關係:改革宗傳統的重要支系

主要特色:不是與改革宗毫無關係的另一派;名稱凸顯由長老及議會共同治理。[11]

聖公宗/聖公會

歷史關係:16世紀英國宗教改革

主要特色:在政治與神學變動中形成獨立體系,保留主教制及傳統禮儀。[12]

浸信會

歷史關係:17世紀英國及流亡荷蘭的社群

主要特色:強調本人認信後受洗與地方教會自治,不沿用嬰兒洗禮。[13]

衛理公會/循道宗

歷史關係:18世紀英國聖公會內的復興運動

主要特色:與約翰.衛斯理等人相關,後來形成獨立教會;重視成聖及社會關懷。[14]

有些分流是教義爭論,有些是復興與組織發展

浸信會強調受洗者應親自認信,因此與沿用嬰兒洗禮的教會形成差異。循道/衛理運動則起於聖公會脈絡中的復興與牧養工作,後來逐漸建立獨立組織。不能把每一次分流都說成只為爭奪權力,或只因有人另立門戶。[13][14]

兩組關係先記住:改革宗 → 長老宗:共享神學與歷史淵源。聖公會內的復興 → 循道/衛理宗:說明歷史起源,不表示今日仍是上下從屬。

本表不是宗派全集;同一宗派在不同國家,也可能有不同的總會或聯會。

近現代的發展|復興與跨宗派運動

宗派、福音派與靈恩運動如何區分?

到了近現代,宗派之外又出現不少運動與信仰取向。「宗派」「福音派」「靈恩運動」不是同一層級的分類,同一間教會可能同時與其中幾項有關。[4][15][16]

五旬節派:由復興運動形成多個宗派

20世紀初的五旬節運動,承接成聖與復興運動的部分背景,特別重視聖靈的洗、方言及其他恩賜。1906年洛杉磯阿蘇薩街復興是重要傳播中心之一,但不是唯一源頭。後來形成多個宗派與獨立教會。[15]

靈恩運動:也可出現在原有教會之內

20世紀中葉以後,強調聖靈恩賜的運動也進入原有的新教教會;參與者不一定離開原宗派。天主教的神恩復興於1967年興起,也屬於這種跨教會脈絡。因此,「靈恩派」不是一個統一組織的名稱。[15][17]

福音派:跨宗派的信仰取向

通常強調聖經權威、個人歸信、基督的救贖,以及傳福音與信仰實踐。它可以出現在浸信會、長老教會、衛理公會等不同傳統中。福音派不是單一宗派,也不等同五旬節派或靈恩派;彼此可能重疊。[16]

獨立/非宗派教會:主要在說組織歸屬

這類教會不一定隸屬傳統宗派,但仍可能承接特定神學、加入教會網絡,或有自己的監督制度。「非宗派」不等於沒有教義立場;只看教會招牌無法得知全部信仰。[4][15][16]

用一個假設的例子理解:某間教會在組織上屬於浸信會,神學取向接近福音派,同時接受部分靈恩運動的教導。這三個標籤是在回答不同問題,不一定互相排斥。

不要只靠聚會氣氛分類。使用樂團、舉手唱詩或禱告熱烈,不能單獨證明教會屬於哪一派;仍需看正式的信仰告白、教導與組織關係。

歷史時間軸

從初代教會到近現代的主要轉折

把前面的歷史放在一起看:今天的教會傳統,不是初代教會在某一天一次分成現在的樣子。以下年份標示重要轉折,而不是所有教會的「創立日」。

1世紀

初代教會耶穌的門徒宣告他已復活;信徒群體由猶太世界逐步擴展到外邦人。

313年

宗教寬容君士坦丁與李錫尼推行寬容政策,使基督徒更能公開實踐信仰。

325、380年

教義與帝國地位尼西亞會議處理基督神性爭議;380年尼西亞派信仰取得帝國官方地位。

5世紀

更早的東方分流東方教會逐漸獨立發展;451年迦克墩爭議後,東方正統教會分立。

約1054年

東西教會分離權柄、信經與政治文化分歧累積;1204年十字軍攻陷君士坦丁堡加深裂痕。

1517年起

西方宗教改革新教的多條改革路線逐步形成;天主教也推動自身的教義回應與制度改革。

17–18世紀

更多宗派成形浸信會與循道/衛理運動先後發展,反映洗禮、教會治理與信仰實踐的差異。

20世紀

復興、宣教與對話五旬節派、靈恩運動與福音派網絡發展;不同教會也展開和解與神學對話。

三個分流重點:5世紀已有古老東方教會分離;約1054年標示東西教會長期分立;16世紀宗教改革則主要發生在西方,促成新教的形成。

時間軸以主要歷史轉折為範圍,未按時間長短比例繪製。資料依據:[1][5][6][7][10][13][14][15][18][20]

主要分支圖

共同根源如何發展成不同教會傳統?

此圖呈現主要的歷史關係,不是「哪個宗派比較正確」的評分,也不表示分流以前各地教會毫無差異。

主要教會傳統分支原圖:猶太信仰背景、初代教會、古老東方教會、東正教、天主教與新教的歷史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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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線表示猶太信仰背景與自身延續;實線概括基督教會的傳承與分流。各主要分支均延續至今。圖未按年代比例繪製,也省略較小分支、教會合併及恢復共融的情形。

資料依據:[1][4][5][6][7][10]

主要傳統的比較

同屬基督宗教,不代表教義與制度相同

天主教、東正教與主流新教,共同宣認三一上帝、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,以及他的死與復活。它們的差異,不只是教堂外觀與稱呼,也涉及權威、聖禮及信仰傳承。[5][9][10][12]

比較項目 · 天主教 · 東正教 · 新教(概括)

教會領導

天主教:教宗與主教團;地方教區由主教治理。

東正教:多個自主教會及主教會議;沒有羅馬式的單一普世管轄。

新教(概括):主教制、長老制、會眾制等並存。

信仰權威

天主教:聖經與聖傳;教會訓導職負責權威性解釋。

東正教:聖經位於聖傳之中,重視大公會議與教父傳承。

新教(概括):一般以聖經為最高規範;對信經與傳統的運用不同。

敬拜禮儀

天主教:聖體聖事居核心地位;拉丁傳統通常稱彌撒,也有東方禮儀。

東正教:重視神聖禮儀、聖像、禱告與禁食傳統。

新教(概括):從固定禮儀到較自由的聚會方式都有。

聖禮/聖事

天主教:七件聖事,包括洗禮與聖體聖事。

東正教:常以七件聖奧祕說明,但不把聖禮生活限於數目。

新教(概括):多數以洗禮與聖餐為核心;名稱及神學理解各異。

聖母與聖徒

天主教:尊崇聖母及聖徒,並請求其代禱。

東正教:同樣具有尊崇聖母、聖徒與請求代禱的傳統。

新教(概括):多數不向聖徒祈求代禱;內部仍有差異。

本表概括主要傳統,不能套用到每個自稱基督徒的團體。新教內部尤其多樣,也有不施行外在聖禮的少數傳統。[4][5][9][10][11][12][21]

新教重視聖經,不表示其他教會不讀聖經

天主教與東正教同樣重視聖經。分歧在於如何在教會傳承中解釋聖經、誰具有權威,以及不同解釋衝突時如何判斷。新教強調聖經的最高規範性,也不等於完全不使用信經或歷史傳統。[5][9][10][12]

「東方」不等於「東正教」。天主教內也有保留東方禮儀、同時與羅馬教宗共融的東方天主教會。判斷身分要看歷史與共融關係,不能只看禮儀外觀。[21]

常見疑問與全書回顧

理解共同根源,也正視真實差異

「大公教會」一定就是天主教嗎?

不一定。Catholic 有「大公/普世」之意,表示教會不受單一地方或民族限制。古代信經中的這個詞,不能直接等同今日與羅馬教宗共融的天主教組織;東正教與許多新教教會也承接這類信經語言。[2][5][9][12]

最早的教會就是今天的天主教嗎?

天主教與東正教都認為自己延續使徒建立的教會。介紹歷史時,可以承認這些傳承理解,同時指出:1世紀還沒有今天完整的制度與宗派界線。不能只把現代標籤貼回古代,就省略中間的發展。[5][9]

分裂之後,就再也沒有共同討論嗎?

歷史不只有分裂,也有重新理解、和解與合作。不同教會在一些問題上達成共識,不表示所有爭議已解決,更不等於組織已經合併。

年份 · 對話與和解的例子

1965

教宗與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共同撤除1054年的相關絕罰;不是宣布東西教會重新合併。[18]

1994

天主教與亞述東方教會簽署共同基督論聲明,確認對基督神性與人性的共同信仰。[19]

1999

天主教與世界信義宗聯盟簽署《稱義教義聯合聲明》,在稱義的基本真理上表達共識。[20]

用三層關係記住全書:猶太教與基督宗教:有歷史根源關係的不同宗教。天主教、東正教、新教等:基督宗教內的不同傳統。宗派與福音派、靈恩等取向:不同分類,可能互相重疊。

理解歷史關係,不等於判定教義;仍須研讀聖經與各教會的正式教導。

延伸查考與來源

正文中的來源編號與下列標題皆可點選,直接開啟來源網頁。教會的自我介紹用於理解其立場;跨教會聲明用於對照雙方共同承認的內容。

  1. 哈佛大學多元宗教計畫 · Christianity:歷史年表
  2. 哈佛大學多元宗教計畫 · Birth of the Church:初代教會
  3. 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 · 基督宗教及相關信仰:中文名稱與分類
  4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Church Families:教會家族
  5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Orthodox Churches (Eastern):東正教
  6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Orthodox Churches (Oriental):東方正統教會
  7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Assyrian Church of the East:亞述東方教會
  8. 北美東正教—天主教神學對話 · The Filioque: A Church-Dividing Issue?(2003)
  9. 天主教會 · 《天主教教理簡編》:教會、信仰權威與聖事
  10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Lutheran Churches:路德宗/信義宗
  11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Reformed Churches:改革宗與長老宗

教會介紹與原始聲明

教會傳統、跨宗派運動與共同聲明

  1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Anglican Churches:聖公宗
  2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Baptist Churches:浸信會
  3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Methodist Churches:循道/衛理宗
  4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Pentecostal Churches:五旬節派與相關運動
  5. 世界基督教協進會(WCC) · Evangelical Churches:福音派的歷史與特色
  6. 教宗方濟各 · 神恩復興五十週年五旬節前夕講話(2017)
  7. 天主教與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 · 共同聲明:撤除1054年的相關絕罰(1965)
  8. 天主教與亞述東方教會 · 共同基督論聲明(1994)
  9. 天主教與世界信義宗聯盟 · 《稱義教義聯合聲明》(1999年簽署)
  10.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· 《東方公教會法令》(1964),第2–3節

閱讀範圍本書以主要歷史轉折與教會家族為範圍,並非完整的教會通史。重要年份是歷史過程的標記;宗派內部也可能存在不同神學與組織,簡表不能替代各教會的正式信仰告白。

聖經引文採《和合本》。聖經人物的專有姓名加底線;神名、地名、民族名、職稱與群體名稱不加底線。